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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505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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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为柯街镇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15]23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负责柯街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7年,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将在县卫生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卫生局工作部署,围绕强基础,促质量、保安全的目标任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单位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财务总收入30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4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3.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43万元(本级财力303.4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3.4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3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卫生院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村医及遗属定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9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8万元,属村医及遗属定补。占基本支出3.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幅0%。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