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4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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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危害行业及其他公共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许可股、稽查股、食品应急处理股、医疗卫生监督股、综合卫生监督股。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将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上级综合监督执法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按照市、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和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督办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重大案件。实施国家重点监督抽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案卷等专项稽查。推广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推动监督信息公开。引导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财务总收入13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9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96万元(本级财力134.96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9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6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管工作(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车改革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86%。与上年对比增加62.68万元,增幅86.7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社会保障缴费、公车改革造成增量。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