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招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汇总预算说明
二、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招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招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2.负责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研究全县招商引资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商引资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中、长期计划;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县年度招商引资指导性计划。
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的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实施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交往中涉及县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
5.指导、协调外来企业投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
6.管理、使用县人民政府核拨的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县外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对申请使用县外横向联合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上报。
7.调查研究、收集信息,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和编制体系,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
8.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包装、推介、拟定投资协议工作,开展网上招商和咨询服务,不断拓展招商渠道,积极推行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等。
9.指导相关部门及乡镇开展各项招商引资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实施落实。
10.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办法》、《保山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办法》等。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纵深推进之年,昌宁要继续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强力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要紧紧抓住沿海地区资金、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加快转移的历史机遇,发挥我县的比较优势,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引资和引智并重,进一步拓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扩大招商规模,提高招商质量,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跨越。 2017年,全县招商引资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在全市综合排名实现保三争二的目标。力争实现储备项目40个以上,正式签约项目20个以上,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速力争突破20%,实际利用外资增速保持在2%以上,确保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00亿元人民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招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项目综合股、招商服务股3个机构。其中:项目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暂定编制9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汇总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16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162元;商品服务支出562500元;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432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546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460元,商品服务支出520000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16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162元,较2016年增加593702元(2016年7月调增改革性补贴;人员增加:调进6人),商品服务支出562500元,较2016年人员工作经费增加42500元(人员增加:调进6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432元,较2016年增加182432元(2016年没有纳入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625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招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9.983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439万元,公务接待费34.0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略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招商局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公共项目投资监管与审核、地方财政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税收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公开等所发生的公务出国(境)证照费、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招商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43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9439万元,基本与2016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昌宁县招商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县财政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04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9.53万元,比2016年预算下降5.49万元,下降原因为各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主要用于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接待外地客商到我县咨询、洽谈投资项目等,以及各乡镇人员来我单位咨询、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第四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