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5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本级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关于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

(2)组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3)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机构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25人,暂定编制17人。2017年实有在职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8辆,因公车改革尚未结束,实有在用车辆9辆。

二、本级预算

2017年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收入605.56元,支出605.56元。

三、预算说明

1. 2017年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总收入60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5.5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5.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5.24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万元,主要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19.6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持平,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减少10.36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38万元,其中专用设备类18万元,通用设备类2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为38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5.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