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 基本职能
二、 机构人员情况
三、 重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 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 政府采购说明
七、 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八、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昌宁县粮食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昌宁县粮食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做好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提出粮食总和品种供求计划;负责粮食流通管理。
2、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灾区、库区移民、缺粮、以工代振、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对各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好粮食市场,粮油质量标准,收集粮油科技信息,指导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粮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年来,昌宁县粮食局在上级部门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及时和科学地搜集不同类型的粮食企业,种粮农户以及城乡居民的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流通统计数据和有关情况,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各级政府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粮食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本级预算总收入10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47.6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增,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本级预算总收入10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0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7.6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增,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09万元(本级财力101.09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3)、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本级预算总支出101.0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9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47.6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增,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粮食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6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昌宁县粮食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人员到我单位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昌宁县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5.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政府采购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证办法[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七)、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粮油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