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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5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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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三公经费公开表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产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体制改革、创新;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的各类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活动。(4)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推进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5)负责全县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开展文化招商引资工作。(6)依法负责审核、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新媒体的行政许可工作。(7)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初审、报批、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县版权、著作权工作。(8)承办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受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消费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活动。(9)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0)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11)负责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我局下属文化馆、图书馆、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文管所、少体校、执法大队7个二级单位。

3.人员情况:全局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10名,暂定编19名,事业编55名。2017年年初实有在职人数64人,离休1人,遗属补助5人。

二、预算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830.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9.15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

2.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与上年对12比增加258.34万元,增幅53.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调资造成增量。

3.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决算减少17.9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1辆,我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为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5.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6.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