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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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一)债务规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72206万元。按性质分,政府债务余额为2395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7900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0532万元;或有债务余额为32672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55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0115万元。按级次分,县本级债务余额为271596万元,乡镇级债务余额为610万元。
(二)债务限额。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67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1500万元,专项债务65600万元。2016年7月15日,我县2016年债务限额经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截止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395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7900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0532万元,未超限额,也不存在违法违规举借及违规担保情况。
(三)政府债券情况。2016年度,上级下达我县置换债券资金10831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6131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470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情况为:一是一般债券置换公路建设工程欠款34888万元,置换水利建设贷款及工程欠款23828万元,置换流动资金等贷款636万元,置换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及工程欠款1958万元,共计61310万元。二是专项债券置换土地收储贷款25350万元,置换保障性住房建设BT融资借款21650万元,共计47000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债务35329万元。按性质分,偿还政府性债务216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886万元,专项债务3747万元;偿还或有债务1369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3689万元。按级次分,偿还县本级债务35035万元,偿还乡镇级债务294万元。
二、2017年度政府性债务举借预计
按照新《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只能在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以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举债。按照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安排,我县2017年度预计向上争取置换债券额度为18958万元,预计向上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为50000万元,实际上级下达2017年政府债券额度以省级下达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