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7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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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人民政
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11〕30号),设立昌宁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昌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式,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昌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昌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批全县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市对昌宁县的转移支付。
3、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5、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6、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协调金融服务有关事宜,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参与制定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承担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政的监管工作;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制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1、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部门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13、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4、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60人,昌机编〔2016〕3号规定,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5人。
退休人员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昌宁县财政局机关决算总收入157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9.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无,其他收入无,占总收入的无。比上年同期增长67%,增长主要原因工资刚性支出增加,其次增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500万元,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增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机关决算总支出162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11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17.5万元,占总支出1%。总支出与上年同期增长70%,增长主要原因工资刚性支出增加,其次增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500万元,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增加100%。项目支出增长150%,增长主要原因农业综合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增支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其次追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5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5%,其他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办公费支出17.5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150%。增长主要原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4.6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97.1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81%,工资刚性支出增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救济费支出、办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增长66%,增长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三)农林水利支出58.16万元,主要农田水利建设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与上年同期增长10%,增长主要原因差旅费增加;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万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支出与上年同期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差旅费增加;
(五)其他支出17.5万元,主要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与上年同期减少18%,减少原因办公费减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机关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0.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4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减少6.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昌宁县财政局机关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减少5.8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昌宁县财政局机关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9批次,1791人接待费开支26.4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各项财政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昌宁县财政局机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4.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5.25减少1.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昌宁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1.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工资增加,其次追加工业信贷引导资金500万元,增长100%。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6万元,所采购的具体货物为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及办公家具,与上年同期增长相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昌宁县财政局.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