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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817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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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殡葬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二、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6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减少44.22万元,减少40.64%,收入比2015年减少原因,在2015年上级拨入殡葬中心火化炉购置费40万元和骨灰寄存格购置款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2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万元,增加73.84%,2016年新增人员3人和2016工资上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62%。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万元,增加73.8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新增人员3人和2016工资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05万元,增加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5万元,增加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殡葬工作各项业务工作的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殡葬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万元,增加73.8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新增人员3人和2016工资上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资产总额1032993.51元,其中固定资产为305942.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为677031.51元;固定基金为305942.00元,事业结余为677031.51元。2016年资产总额760143.6元,其中固定资产为660442.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为89653.6元;固定基金为660442.00元,事业结余为89653.6.00元。

2016年殡葬服务中心采购537800.00元,采购火化炉购置387000.00元、骨灰寄存格150000.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