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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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度草案,安排部署年度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监管行业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负责对煤矿的生产安全实施综合监管。组织指导并监督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根据昌政办发[2011]182号文件《关于印发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设立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201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昌政办发[2011]182号文件,明确我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从2004年开始执行行政会计制度。2015年2月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划归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人员情况:2016年末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数为17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暂定编6名,工勤编2名。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人。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6年末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实有人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暂定编5名,工勤编2名。较上年增加1人,因工作需要调出本单位2名,调入1名。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汇总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36.42万元;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43.9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3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4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84.5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4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3万元,占总支出的99.18%;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82%。较上年增加50.8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8.2万元(基本工资支出47.0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7%(办公费支出14.52万元、印刷费3.58万元、水电费2.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12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43.93万元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3%。主要用于: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1.45万元;二是死亡抚恤金22.05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1.3%。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为155.3万元,占总支出的78.3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为30万元,占支出的15.1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1.03万元,占总支出5.5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占37.95%;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占62.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2016年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8万元,接待人次565人,接待批次60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用于2016年度开展安全生产等工作用餐以及上级领导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研等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7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我局职能职责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日常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实际采购1.05万元,其中货物1.0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附件【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