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306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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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做好今年的工作,既有改革合力增强、政策机遇叠加等有利因素,也面临形势复杂多变、增量培育困难等赶超挑战。我们必须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理念和担当的勇气,保持宜先则先、宜快则快的发展态势,全力打造跨越发展增长极。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抓产业转型助增收。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完成政策性收购用粮任务。谋划种植地块,依托核心糖料基地建设,完成2017年4000亩的甘蔗新植面积。落实香料烟种植面积,完成6000担香料烟生产收购任务。大力推广无公害种植,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园,确保2017年冬早蔬菜种植面积在33000亩以上,产值2亿元以上。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工业化、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促群众、财政增收。推进果蔬收储加工物流园区建设,延伸果蔬产业链条。打造果蔬品牌,增强湾甸农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鼓励发展非公经济,释放乡域经济活力。
——抓项目投资引发展。严格执行“十三五”规划,推进“四规合一”,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积极争取下甸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力争大城、小街子高标准农田项目列入盘子。全面完成“七·一”渠防渗加固工程,继续争取实施湾甸河及其支流河道治理项目。重点做好湾甸果蔬加工冷链物流园区、肉牛养殖、傣乡风情小镇项目招商建设工作。努力壮大湾甸生态农业旅游经济,带动第一产业、联动第二产业、拉动第三产业发展。
——抓财税增收强保障。加强零散税源和非税收入征管,依法治税,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款流失。优化预算支出安排,从严从紧执行预算,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不断硬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严控“三公 ”经费,压缩10%以上,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保障收支平衡。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优化资金审批流程,重点完善惠民资金发放、政府重大项目采购、国有资产交易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抓民生保障促和谐。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抓好小湾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完善移民安置区配套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年内开工建设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和运动场等项目。大力发展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继续加强救灾救济、帮扶解困工作,认真落实优抚优待、拥军优属各项规定。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木材采伐指标,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大力支持共青团、工会、妇联、商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抓集镇扩容添活力。稳步推进民族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全面推动乡村一体化建设。做好集镇土地收储工作,规范集镇资源管理。争取集镇提升项目,推动民俗体验特色旅游景观带形成。完善集镇管理规定,整治集镇环境卫生。扎实抓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严禁私搭乱建违章经营行为,营造秩序良好的小镇发展环境。
——抓扶贫攻坚迎小康。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把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相结合。围绕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严把规划、面积、成本、质量“四道关”。抽调工作力量,抓好工程监管,着力解决安置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建规统一,努力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取得更好成效。落实好整县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引导建档立卡户科学养殖能繁母牛、母猪和母羊促增收。实施好整县推进基础设施、整村推进、第二批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不断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摸底排查,落实帮扶计划,确保全面实现脱贫目标。
——抓社会治理保稳定。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类纠纷控制得住、处置得当。充分发挥“995”网格化信息服务平台、“傣乡湾甸”微信公众号等的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抓好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强化灾害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湾甸乡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参公管理编制3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湾甸乡财务总收入2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60万元,分部门为:国税部门完成357万元,其中国内增值税20万元,改征增值税330万元,企业所得税7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73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2万元,资源税10万元,城建税8万元,印花税5万元,车船税3万元,耕地占用税2万元,契税1万元,烟叶税14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943万元,比上年2841万元增102万元,增3.6%。按功能分类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245万元,上解支出2039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个人家庭补助(主要包括农村五保、半供养人员工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湾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4%。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增加20.8%。用于发放临时工、遗属、综治员等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湾甸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