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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306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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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把握经济新常态,着力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二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三是坚持讲求绩效原则;四是坚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131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1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2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方面: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镇本级部分)8300万元。国内增值税1100万元,改征增值税1858万元,企业所得税302万元;企业所得税64万元,个人所得税146万元,资源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00万元,印花税15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80万元,车船税350万元,耕地占用税450万元,房产税38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土地增值税900万元,契税11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0万元。

2、支出方面: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镇本级部分)3196万元。按功能分类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万元,教育支出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农林水支出1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

预算平衡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300万元,体制补助收入预计完成614万元,超收奖励预计完成40万元,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完成288万元,村干部转移支付补助16万元,财政补助预计548万元。收入总计98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10万元,支出总计9806万元。收支平衡。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2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9%。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