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306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省、市、县、镇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镇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2.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3.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 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和议事决策程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农村各类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自治功能,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质量为前提,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全力打造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合理流动,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3、加快美丽乡村建步伐。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合理规划发展部局,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4、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坚持扶“志”与扶“智”并举,积极引导具有生产能力、发展愿望强烈的村民,解放思想,大力消除懒惰、等、靠、要的思想,最大限度地鼓舞他们发展生产,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创建的征程中披荆斩棘、破浪前行; 同时重点培养一批敢于创造、不等不靠、有智慧、富有劳动力的群体,帮助他们解决经验不足、技术匮乏、资金短缺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困难,从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向他们予以倾斜,使他们可以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致富增收。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抓好软弱涣散的基层党支部的整顿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在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卡斯镇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卡斯镇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6个,分别是卡斯镇人民政府、卡斯镇财政所、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卡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卡斯镇民政办。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卡斯镇财务总收入2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0万元(本级财力23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万元,占总支出的21.2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卡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05%。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职工工资增加造成增量。按照上级要求,从2016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调减。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卡斯镇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