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21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和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宪法及法律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人员和车辆情况
本单位财政全供养65人,机构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6人。2017年初实有在职人数42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二、预算情况
2017年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总收入74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7.76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747.7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76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
二、预算说明
1.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747.76万元,用于保障县人大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69.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万元,增幅1.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2016年相比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费15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年用于保障县人大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经费支出1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合16%;办公经费支出21万元;车辆费用支出15万元;接待费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其中:主任、副主任工作经费34万元;委室调研经费10万元;代表活动经费1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万元,增合12%;环保世纪行工作经费10万元;新当选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费19.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自2016年起机关原通过追加预算解决的部分项目经费,改由年初预算统一申报安排,故造成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量。
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5.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