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214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7年部门预算的汇总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八、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详见附件)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昌宁县森林公安局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于2007年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201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昌政办发[2011]192号文件,明确我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及六个林区派出所。从2012年开始执行行政会计制度。人员情况:2016年末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总编制数为3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5名,工勤2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根据昌政办发[2011]192号文件《关于印发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昌宁县森林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组织侦破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政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的正科级政法部门。
2017年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5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离退休人员6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的汇总
2017年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预算总收入540.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预算总收入540.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基本支出情况:部门预算总支出540.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5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森林公安局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540.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457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7202万元。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73.201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91万元。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6756万元。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在充分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再调整出部分公用经费用于新办公楼的建设及搬迁工作。
五、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在新办公楼建设项目过程中将涉及执法办案区、办公设备等项目的采购,具体采购工作将根据新办公楼建设完成进度来执行,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计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森林安局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只安排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万元余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执法办案、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基本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完成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八、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