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2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 机构情况
三、 人员情况
第二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为昌宁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侨办提供侨务信息,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2、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3、研究提出我县侨务工作建议,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县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5、统筹、协调我县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县的合法权益。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县定居的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对贫困归侨侨眷、挂钩帮扶户、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2、完成赴缅甸、泰国支教的4位教师延长聘用相关手续。
3、组织召开县侨联四届八次全委会。
4、召开昌宁县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5、对本年度华侨农场实施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
6、到华侨社区开展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
7、对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贫困归侨侨眷建档立卡户进行复核认定。
8、向南博会和东盟华商会推介昌宁的招商项目。
二、机构情况:本部门机构数1个。
三、人员情况: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定补人员2人。
第二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昌宁县侨务办公室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2017年昌宁县侨务办公室财务总收入7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3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36万元(本级财力71.3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3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6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港澳台侨事务-行政运行6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57.8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9.63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万元(主要包含生活补助、其他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5%;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5.5%。与上年对比增加32.78万元,增幅84.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调整工资后人员支出增加28.9万元;2、增加2017年侨联换届经费5.75万元后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3.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9.63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无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昌宁县侨务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与2016年昌宁县侨务办公室均无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与2016年昌宁县侨务办公室均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县侨务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及侨务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四、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无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采购预算。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无基金预算。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