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21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把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县编制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昌机编发〔2015〕28号)执行。在坚持共青团带领青年、教育青年和服务青年的政治职能的前提下,党又赋予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文化职能等。
(二)机构情况
本单位机构数1个。
(三)人员情况
2015年12月9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将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原有的4名行政编制、1名暂定编制数冲抵为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5名,并核销原有工勤编制1名。年末,团县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学少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少先队总辅导员)。车辆无。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干部职工4人,其中公务员4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收入101.56万元,预算支出10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8万元,增幅3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团委召开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经费增加。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
2017年共青团昌宁县委财务总收入10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5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00万元,其中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15.4万元,2016年度“美丽中国教师”生活补贴1.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56万元(本级财力84.5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6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共青团昌宁县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专项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原因是政府要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团委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费。
4.“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与上年对比增加27.96万元,增幅4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团委召开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经费增加。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大学生志愿者工资。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五、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解释。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预算收入101.56万元,预算支出101.56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8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8万元,增幅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团委计划召开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预算增加;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较2016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进级晋档。
2017年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与上年对比增加27.96万元,增幅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团委计划召开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预算增加;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较2016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进级晋档。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