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222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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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妇女联合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02〕68号)文件精神,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5人,设置3各工作岗:办公事务工作岗、妇女发展工作岗、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岗。根据《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妇联人员编制的通知》(昌机编发〔2011〕16号)文件精神,核定后,县妇联编制总数为6名,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将按照全县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水平,为建设开放、效率、富裕、和谐、生态新昌宁做出新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昌宁县妇女联合会预算总收入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县妇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万元对比,增加5万元,增长9.3%,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2.3万元(用于开支县妇联在职人员工资支出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
1、县妇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60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妇联组织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服务妇女儿童事业)24.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