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221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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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
县工商联为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一是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代表性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是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骨干分子队伍。
三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是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五是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财务、纳税等工作。
六是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是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协调关系,为会员和民间企业调解经济纠纷。
八是增进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九是办好会办服务事业、经济实体。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服务好企业,为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
2.发挥自身职能引进保山市担保中心与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担保贷款合作。
3.履行职能开展好贷免扶补工作,解除了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后顾之忧。认真开展上级下达的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140户、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1户、“两个十万元”微小企业,扶持资金90户的任务。从而解决我县部分企业户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为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全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光彩事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为基本目标,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云南省重要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澜沧江流域区域农特产品流通集散地和商贸中心”的战略目标和建设“开放、效率、富裕、和谐、生态新昌宁”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同心”实践活动,助推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主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新农村建设。
5.发挥工商联优势,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强对非公企业的指导。选拔一些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个人素质比较高、对全县经济发展贡献比较大、理想信念较坚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到市、县工商联担任副会长、执委,充实工商联队伍,扩大工商联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二是创新服务非公经济的方式。组建企业服务团,搭建服务的平台。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全县抽调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脱产进驻非公企业,进一步疏通了非公有制经济反映问题和投诉渠道,维护了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行业商会建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力促进了各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产业科学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6.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着重突显地方特色,整合有限的统战资源,汇聚全县上下合力,通过找准部门工作的重点、难点,延伸工商联工作的宣传线,扩大工商联工作的影响面,深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继续在宣传调研工作上结出硕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7.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一是紧紧围绕“比、学、赶、超”的具体目标,将“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大讨论活动的成果。使广大统战干部素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品格优、境界高、素质强的统战干部队伍;二是狠抓纪律作风整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不断落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统战工作的全过程。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昌宁县工商联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昌宁县工商联财务总收入50.6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6004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6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60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004万元(本级财力50.600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60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0.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04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工商联业务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60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3%。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469万元对比,增加7.7万元,增长10%,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增加会议经费预算和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未安排专项项目经费。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