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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4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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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 业技术推广活动。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乡农业服务中心以确保粮食安全、畜产品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发展产业、农村水利规划、抗灾防灾和巩固成果为主要任务开展好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一年主要开展和完成了以下工作:

三月份以来组织人力,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0—5年、5—10年、10—20年三个档次30个点的调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规模种植茶叶从岗茶叶面积为430亩,还有适宜种植海拔区域的部分农户以自给自足为目的零星种植,不形成规模,不形成商品经济。

组织茶农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清理茶地内所有杂草树木,进行“四边光”的除草行动;

2、对树龄大、树枝老化、育芽无力、产量明显下降的茶树进行剪除老化的茶叶树枝;

3、春茶采收后对茶地施肥,保证夏季有足够的营养供给;

4、根据不同的地势茶树生长的不同情况,因树而异进行不同数量的肥料施肥,以保证茶树生长能整齐一致;

低产茶园改造

进行了100亩的低产茶园改造,经过认真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于10月前完成了改造任务。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再加之今年雨水相对较好,今年我乡茶叶总产达到3万公斤,总产值80多万元,多制成烘青茶销售,现已销售结束,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薇甘菊原产于中美洲,是危害性最严重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严重入侵自然次生林、水源保护林、果园、农田等,对农林生态系统会造成毁灭性危害。“消灭薇甘菊,保护我家园”的呼声日趋高涨,我乡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用半个月时间开展了野外调查,对全乡140多个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发现类似物种,有待于县级监测技术员的核实鉴定。

一是结合农机统计报表,核查登记了我乡2015年农业机械拥有量。目前,我乡有后轮驱动拖拉机300辆(其中:注册登记226辆),大型轮式拖拉机7辆,微耕机1300台。2015年,我乡农业机械总动力35227千瓦,其中:柴油发动机动力18805千瓦,汽油发动机动力323千瓦,电动机动力16099千瓦。

二是利用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核实国家补贴农机具239台,其中:微耕机237台、果蔬烘干机2台,完成项目补助资金197000元。

三是加大对农机的监管力度,排除安全隐患。结合安全宣传,加大对拖拉机和微耕机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2015年,结合县农机监理站,举办了三期上路拖拉机安全检测和一期驾驶员培训,检验拖拉机115辆,落户27辆,补办保险、过户、发动机变更等业务23辆,培训驾驶员25人。

2015年,组建成立生猪防疫服务队,在防疫购买服务项目的支持,完成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群体免疫密度均为90.4%,应免密度为100%,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重大疫病发生,确保全乡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完成“疑似羊痘疫情”处置,疫情涉及8个村(社区)造成1500多只山羊损失,给我乡造成畜牧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通过设卡消毒,疫情排查,严防死守,紧急免疫,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全乡在金宝、黑马、谷满、庆美与外地州接壤的5条道路设4个消毒卡点和7个消毒池,乡村卡、池做到“三定三保”:一是定牌,确保安全警示到位。全乡共制做警示牌8个,放在显眼地方,对过往车辆和人员作安全提醒;二是定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乡共安排卡(池)工作人员7人,全乡所有卡(池)点均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严格执行乡卡点工作轮班制、村组卡池实行2—3专人包干负责制;三是定责,确保措施监管到位。全乡各临时卡(池)点认真履行消毒、检查登记和查标验证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关闭牲畜交易市场,严禁牲畜交易,最大限度控制疫情扩散。2015年8月羊街村3户农户饲养的15头牛,发生疑似口蹄疫疫情,通过封锁隔离,消毒护理,紧急免疫等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疫情,避免了疫情大面积传播,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中,我乡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细心操作、按照标准(规程)要求及时完成各种畜禽监测样品采集,制备与送检工作。共完成马属动物传染性贫血病监测采样50份的送检,羊布鲁氏杆菌病监测采样68份送检,全部阴性;猪、牛、羊、禽抗体监测采样58份送检。

全乡10个村(社区)种植黑麦草2000亩。项目的建成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乡6个村(社区)44户农户实施完成了500亩退耕还草项目,兑付到各村工作经费3000元,兑付补贴资金19.元。为开展种草养畜,快速增加牧草产量,进一步缓解草畜矛盾。

我乡领到良补奶水牛冻精1300支,使用冻精1244支,配种652头。农户与技术员密切配合,奶水牛配种数明显增加,受胎率明显提高,犊牛培育和饲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乡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养殖户4户,饲养基础母牛42头,补助新增犊牛35头,补助金额66675元。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乡符合《昌宁县2015年度中央基础母牛扩繁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养殖户15户,饲养基础母牛198头,预计补助新增犊牛172头,补助金额119712元。

完成10个村581头能繁母猪投保,受理17户18头能繁母猪的死亡现场勘验工作。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包括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乡屠宰场开展宰后检疫工作,共检生猪1303头,检出不合格生猪2头,检出不合格猪肝23个均作无害化处理,杜绝不合格的肉食品上市销售,确保消费者吃上了“放心肉”。在开展屠宰检疫工作中,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做到不漏检、不误检,认真做好检疫检验记录,规范证章的使用;监督检查屠宰场搞好环境卫生,坚决消除屠宰场“脏、乱、差”的不安全卫生隐患。

按照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范执行,加强动物检疫检测和兽药饲料监察。确保了全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推进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使全乡10个村全部开展产地检疫,各村散养大户产地检疫开展率达100%,把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控制在源头;二是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禽屠宰检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屠宰检疫关,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三是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监督,规范市场秩序,共开展兽药饲料监督检查72次,对全乡15户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查处销售过期饲料兽药7起,规范全乡兽药饲料销售市场秩序;四是全面推进我乡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采取耳标佩戴与能繁母猪保险和春秋防疫工作同步进行,全乡使用二维码耳标,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有效追溯和全程监管。

紧紧围绕珠街乡党委、政府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结合珠街水利实际,确立“一江三河十库、百塘百渠、千池万窖”的水利发展思路(一江:开发利用黑惠江;三河:羊街河、上码河和阿居河小流域治理;十库:新建和除险加固马街槽、巴家地、勒色、纸厂河、羊肠河、芭蕉林、庆美大浪坝、羊肠洼、干河箐、地界河10个水库;百塘百渠:清淤、增容、防渗加固100个水塘和防渗加固100条沟渠;千池万窖:新建1000个50m3以上蓄水池和10000个小水窖;)。认真细致地编报了珠街彝族乡水利“十三.五”发展规划、农村安全饮水需求十三五规划、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改造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抗旱项目(引调水工程)规划等四个水利发展规划以及珠街彝族乡整乡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内容涵盖全乡纸厂河小一型水库建设,芭蕉林等水塘改扩建小二型水库建设,谷满依码片提灌工程以及珠街老集镇供水工程原有项目提升改造等饮水工程建设,沟渠、水塘防渗加固工程建设,羊街河河道治理、比此山洪灾害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从岗集镇供水水质处理加工、从岗集镇排污污水处理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业中心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珠街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13人,2014年末在职人员10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农业服务中心决算总收入6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农业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64.13万元,决算63.16万元。农业服务中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51.09万元,决算48.72万元。农业服务中心2015年年初预算支出数64.13万元,决算数58.67万元;2014年预算支出数51.09万元,决算数47.5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类)支出5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及机构运转;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乡人民政府分出新增预算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54人,接待费开支0.2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畜牧生产检查及水利发展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