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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3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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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民政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做好乡镇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负责乡镇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乡镇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负责做好乡镇优抚和老龄工作;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我镇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全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0万元,高龄补助34.23万元,五保供养、复原退伍、干部精简退职、60岁退役士兵等107.1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办属于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编制人员。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办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44.71万元,决算数182.7万元,比上年增加32.37万元,增幅为21.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额部分为本年上级专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年初预算44.71万元,决算194.59万元,比上年增加32.91万元,增幅为20.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额部分为本年上级专款。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7万元,减幅为9.14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3%。主要用于民政人员生活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民政办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民政办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民政办无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