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11902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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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昌宁县田园镇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给7个部门:田园镇人民政府、田园镇财政所、田园镇综合农业服务中心、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田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田园镇兽医站、田园镇水利站,其中,田园镇水利站和兽医站2015年决算并入田园镇综合农业服务中心。田园镇2015年度决算工作严格按县财政局年终决算布置会议的有关要求开展,在具体决算过程中逐表进行校核,对各项指标数据逐一进行核对。
一、主要职能
田园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职能职责按照中国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田园镇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1]94号)执行。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保障中心、国土规划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保障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国土规划中心: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项目建设、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田园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编制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个、事业编制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田园镇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4人。离退休人员51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田园镇2015年度收入合计1055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3.38万元,占总收入的76.5%;与上年对比增加,由于2015年我镇项目建设增多,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加重,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费用增多,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田园镇2015年度支出合计830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5.27万元,占总支出的37%,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增加原因:①由于年内对政府机关办公楼改造修缮和更换,所以支出相应增大;②由于项目增多,任务加重,相关费用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5.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5%,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田园镇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3.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由于全县经济社会力争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等任务加重,加之我镇的自然灾害突发,造成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田园镇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
支出决算为173.66万元,占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田园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田园镇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5年田园镇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5198人,接待费开支136.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