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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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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熟悉本乡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

2. 负责搞好抗旱防汛工作;

3. 负责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 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5. 负责搞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

6. 负责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7. 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配合乡财政所完成发放农资综合补贴242.00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40.50万元、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补助9.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66.4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补贴45.60元等。

2.加强农技推广能力建设,改善技术推广手段。一是以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快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逐步建立起农技推广人员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培养各类农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全年共组织技术员外出培训10人次。二是实行每个技术人员联系示范村3-4个,推广实用技术2项,建立示范点1个;三是创新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每个农技人员联系10户示范户或1户种粮大户,通过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了解农民所需所求。

3.对辖区内的猪进行了口蹄疫、蓝耳病、猪瘟三种疫苗免疫,牛羊进行了口蹄疫疫苗免疫,禽进行禽流感疫苗免疫。覆盖11个村,175个合作社,无漏社现象;全年猪、牛、羊、禽群体免疫密度分别为92%、91%、91%、90%,抗体检测合格率分别为:85%、80%、75%、76%。群体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编制数16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财政全供养14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决算总收入8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万,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农林水(类)支出8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部门运转。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