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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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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乡财政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负责乡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并组织执行,向乡人大报告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乡各项财政收支;

3.负责乡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4.负责乡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的解缴,管理和监督乡级各项非税收入;

5.负责乡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负责乡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7.负责乡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

8.负责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9.负责财政、税收等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8.27万元,比年初预算2029万元增49.27万元,增2.4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8.71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181.73万元增476.98万元,增40.36%。

2.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2013年、2014年的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清理,并对部分存量资金进行调整使用,通过此次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的掌握“第一手资料”,详细分析形成原因,积极追讨财政借款,督促部门、个人尽快核销各种款项,对时间长,已形成呆账的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作流程,依托“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兑付各项财政惠农补贴563.3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42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40.5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41.3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94.23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24.11万元,基础母牛扩群补贴9.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66.44万元,退耕还草补贴45.6万元)。以转账的方式发放各类民政补助资金238.55万元(民政定期补助73.69万元,五保供养补助40.06万元,老龄补助26.19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6万元,临时救助金25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16.61万元)。

4.乡村债务实行动态管理,按债务数据与原始资料相符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历史债务。年内认真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确保乡村债务的真实性、准确性,按月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债务数据。及时清理历年乡村公益性债务,并按县级部门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上报数据及相关资料。年内消化乡级政府性债务18.59万元。

5.根据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和县财政局综合股的工作要求,对我乡所领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登记、核销。年内2次清理财政票据,所涉及财政票据能按使用范围和资金性质使用、核销,年内无严重违规使用和丢失财政票据的情况。

6.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能严格执行各项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定期对乡直单位的固定资产数进行清理、登记,做到账实相符,国有资产处置均按县国资委要求的程序进行申请、处置、核销。乡机关及乡直单位大宗物品采购能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通过县采购办进行询价或招标采购,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物品均按相关手续入法定账簿,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7.按时按质完成2015年预算调整、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参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

8.按时按质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耈街乡财政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暂定编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财政全供养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耈街乡财政所决算总收入3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5万元,占总支出的89.5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51%;项目支出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41%,主要用于涉农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耈街乡财政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5%,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经费、机构运转及资金监督、协税护税、支农惠农、资产监管、债务统计、票据管理等各项专项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交通运输(类)支出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涉农工作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耈街乡财政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