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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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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稳定粮食产业。积极稳妥处理产业争地矛盾,加大水改旱、地膜覆盖、测土配方施肥、晚秋作物种植、间套种、科技进村入户等措施落实,提高复种指数,增加总产,提高单产和效益。2015年,大小春粮食播种43496亩,实现粮食总产1373.3万公斤,同比增10.9万公斤,增长0.8%,人均产粮624公斤,年均增长5.25%,粮食产量实现十二年连增。

做优烤烟产业。围绕提质增效目标,实行地烟向田烟转移和面积向种植能手转移,强化科技培训,落实优化烟叶政策。2015年,完成烤烟收购17500担,实现产值2421.5万元,实现烟叶税249.7万元。上等烟比例66.39%,均价27.68元∕公斤。由于烤烟 “双控”政策及取消早植烟种植影响,产量比2010年减4100担,但烤烟仍然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壮大香料烟产业。早植烟取消种植后,探索试种香料烟成功,上千万元的增收产业培植已初具规模,成为烤烟之后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新亮点。2015年,种植香料烟4187亩,交售烟叶11054.6担,实现烟农收入1134.89万元,实现烟叶税249.68万元。

狠抓林业产业。实现林业产值9324万元,同比增2390万元,增长34.5%,年均增长23.7%;泡核桃面积发展到14.77万亩,年均增长10.54%;实现泡核桃产量3888吨,同比增1236吨,年均增长29.1%;实现泡核桃产值8165万元,同比增2304吨,年均增长27.9%。以绿化荒山行动为载体,造林工作扎实开展,累计完成造林67614亩。

提升茶叶产业。2015年,茶园面积发展到10125亩,累计实施低产茶园改造4500亩,建成高标准茶园2510亩,实现茶叶产量93.3万公斤,年均增长8.9%;实现总产值2504.26万元,年均增长25.7%。

做强畜牧产业。2015年,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春、秋两防强制免疫密度达91.2%,抗体检测合格率达82%,实现肉类总产7050吨,同比增130吨,增合1.88%,年均增长8.9%;实现产值13193万元,同比增507万元,增合4%,年均增长18.2%。累计投入441.6万元,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发展种草养畜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肉牛养殖项目,标准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

巩固甘蔗产业。坚持甘蔗产业“适宜区适度发展”原则,全镇甘蔗面积952亩,2014/2015榨季完成入榨量4370吨,实现产值192万元。

做精蚕桑产业。2015年,完成新植桑园300亩,实现鲜茧产量46.77吨,年均增长25.9%;实现产值184.92万元,年均增长38.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属行政机构,执行行政机构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政府:编制41人(其中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人员39人,其中包括政府机关编制28人,实有27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3人;社保编制6人,实有4人;文化站编制3人,实有三人;国土与村镇规划编制3人,实有2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1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6.4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480.9万元,决算1879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569.45万元,决算1218.65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支出数480.9万元,决算数1438.6万元;2014年预算支出数569.45万元,决算数1349.3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4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2万元,占总支出的59.24%;项目支出586.4万元,占总支出的40.7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9%。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地方出台的相应政策,在会议的精简上,接待幅度上的调整致使“三公”经费的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2.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用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1150人,接待费开支2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项目验收、上级工作检查、上级考核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8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