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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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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林业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精心组织,实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制,对大田坝镇各造林项目实行跟踪督查,严格按规划设计操作,严把造林质量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使大田坝镇各项目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2015年完成投资105.3万元,实施糯橄榄新植840亩,油茶种植5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500亩,红豆杉新植450亩,完成核桃抚育5000亩,森林抚育3000亩。四旁植树7.7万株,完成公路绿化41.3公里,完成乡级样板建设100亩,完成育林基金及规费征收50000元。

林业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五年累计发放镇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旗帜、各种宣传材料5000余份,由于镇党委政府重视,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大田坝镇在全县帅先实行森林防火户主承诺制,得到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肯定,森林防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努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5人,2014年末在职人员5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林业服务中心决算总收入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林业服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7.1万元,决算31.9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5.9万元,决算19.7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支出数27.1万元,决算数31.9万元;2014年预算支出数25.9万元,决算数19.7万元。

2015年决算数增大的原因是工资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1.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全部为农林水(类)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及护林员专项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