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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11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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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稳定粮食产业。积极稳妥处理产业争地矛盾,加大水改旱、地膜覆盖、测土配方施肥、晚秋作物种植、间套种、科技进村入户等措施落实,提高复种指数,增加总产,提高单产和效益。2015年,大小春粮食播种43496亩,实现粮食总产1373.3万公斤,同比增10.9万公斤,增长0.8%,人均产粮624公斤,年均增长5.25%,粮食产量实现十二年连增。

做优烤烟产业。围绕提质增效目标,实行地烟向田烟转移和面积向种植能手转移,强化科技培训,落实优化烟叶政策。2015年,完成烤烟收购17500担,实现产值2421.5万元,实现烟叶税249.7万元。上等烟比例66.39%,均价27.68元∕公斤。由于烤烟 “双控”政策及取消早植烟种植影响,产量比2010年减4100担,但烤烟仍然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壮大香料烟产业。早植烟取消种植后,探索试种香料烟成功,上千万元的增收产业培植已初具规模,成为烤烟之后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新亮点。2015年,种植香料烟4187亩,交售烟叶11054.6担,实现烟农收入1134.89万元,实现烟叶税249.68万元。

狠抓林业产业。实现林业产值9324万元,同比增2390万元,增长34.5%,年均增长23.7%;泡核桃面积发展到14.77万亩,年均增长10.54%;实现泡核桃产量3888吨,同比增1236吨,年均增长29.1%;实现泡核桃产值8165万元,同比增2304吨,年均增长27.9%。以绿化荒山行动为载体,造林工作扎实开展,累计完成造林67614亩。

提升茶叶产业。2015年,茶园面积发展到10125亩,累计实施低产茶园改造4500亩,建成高标准茶园2510亩,实现茶叶产量93.3万公斤,年均增长8.9%;实现总产值2504.26万元,年均增长25.7%。

做强畜牧产业。2015年,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春、秋两防强制免疫密度达91.2%,抗体检测合格率达82%,实现肉类总产7050吨,同比增130吨,增合1.88%,年均增长8.9%;实现产值13193万元,同比增507万元,增合4%,年均增长18.2%。累计投入441.6万元,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发展种草养畜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肉牛养殖项目,标准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

巩固甘蔗产业。坚持甘蔗产业“适宜区适度发展”原则,全镇甘蔗面积952亩,2014/2015榨季完成入榨量4370吨,实现产值192万元。

做精蚕桑产业。2015年,完成新植桑园300亩,实现鲜茧产量46.77吨,年均增长25.9%;实现产值184.92万元,年均增长38.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2.大田坝镇财政所

3.大田坝镇民政办

4.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

5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大田坝镇计生和人口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编制人数为66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为61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镇政府:编制41人(其中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人员39人,其中包括:政府机关编制28人,实有27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3人;社保编制6人,实有4人;文化站编制3人,实有三人;国土与村镇规划编制3人,实有2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财政所:编制人数为3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2人,缺编1人。

林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5人,2014年末在职人员5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5人。

农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15人,2014年末在职人员11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13人。

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2人,2014年末在职人员1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22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1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万元,占总支出的58.35%;项目支出760.2万元,占总支出的41.65%。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人员补助及运转开支;

2. 公共安全(类)支出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人员补助;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及家庭补助开支;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及家庭补助开支;

6.城乡社区(类)支出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相关支出情况);

7.农林水(类)支出8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及农村建设等;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37万元。减少的原因分析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②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比减少1.28万元。③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比减少3.0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4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