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117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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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昌宁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厂)、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供销社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1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会计统计审计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管理股。有退休人员27人。
一、2015年的主要工作
(一)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1.完成商品经营总额111454万元,占年计划85000万元的131.12%。比上年同期89439万元增24.61%;
2.完成化肥销售40713自然吨,占年计划30000自然吨的135.71%;
3.完成企业利润1627万元,占年计划1600万元的101.69%,比上年同期1563万元增4.09%;
4.新建专业合作社59个,占年计划50个的118%;
5.培训行业人员21期1120人次,占年计划1000人次的112%。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提质
今年以来,县供销社在市社及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围绕全县优势农业产业,积极做好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社、示范社建设管理,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助农增收。
1.新建专业合作社59个。其中按乡镇分:田园9个,漭水6个,大田坝4个,柯街4个,卡斯4个,湾甸3个,更戛4个,勐统5个,温泉3个,鸡飞5个,翁堵4个,耈街5个,珠街3个;按行业分;茶叶类5个,核桃坚果类9个,果蔬5个,中药材类2个,畜牧养殖类3个,食用菌类1个,公共管理服务型17个,城市消费型10个,其他类6个,组建合作社联合社1个。
2.完成省级示范社已申报23个,已批复3个;市级示范社完成13个,县级示范社完成10个。
3.完成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完成规范提升专业合作社30个。
3.打造云南省最大中草药种植庄园。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计划,县供销社积极参与绿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庄园)建设,以打造云南省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庄园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入、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采取“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种植模式,着力打造集有机种植、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品牌营销、休闲观光等为一体的优质高效现代农业精品庄园,促进农业产业向多功能化发展,将中草药种植各个阶段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有机统一。项目建设规划分三期,建设500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1个、中药材加工厂1个。截至目前,一期建设项目已完成种植地块土地流转1300亩,整地800亩,种植中药材600亩,完成中草药科普园建设1个,完成投资3020.6万元。
到2015年末,供销社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18个,其中烤烟70个,核桃62个,甘蔗57个,养殖52个,果蔬49个,茶叶47个,农机30个,中药材7个,公路养护6个,用水服务6个,蚕桑6个,食用菌5个,香料烟4个,加工2个,其他15个。完成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部级示范社46个,市级示范社26个, 入社农户达39141户,入股资金54299万元,联结农业产业面积 375995亩,辐射带动社员农户92013户,促进农民实现收入46895万元;有310人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发展各类服务社142个(综合服务社52个,农资服务社90个);发展行业协会7个,合计发展“两社一会”567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覆盖了全县13个乡镇112个村委会1050个村民小组,涵盖甘蔗、茶叶、烟草、核桃、果蔬、畜牧、食用菌、农机、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供销综合改革启动会议和组织召开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七届社员代表大会。供销综合改革启动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相关要求,全面启动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改革任务。会议号召各级各部门要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七届社员代表大会, 回顾了2015年及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分析了目前供销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本届理事会工作计划及2016年工作重点。通过了《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四)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一是申报并实施了“乡村流通工程”1个,鸡飞超市获得项目资金35万元;二是配合县农开办规划2016年至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特色产业项目,以中药材和蔬菜两类特色产业为重点,规划了2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4个蔬菜专业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三是配合县农开办对2014年昌宁县达九升宇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00头能繁母猪养殖项目进行了县级初验;四是为争取2015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做了前期筹备工作;五是积极协调配合县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申报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为2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和1个山地养鸡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提供服务。六是积极做好2015年市级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将向上申报市级示范社项目5个,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4个,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1个,争取项目资金120万元。
(五)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为充分发挥县供销社在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作用,组建“昌宁县鼎航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为非公司独立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中心向社会招聘了具有会计资质人员6人,年内实现收入24万多元,服务4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中心运行正常,服务得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可。
(六)社有资产及财务管理得到加强。年初,召开了全系统供销工作会议,专门安排基层社及直属公司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将社有资产管理及财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基层社调研,摸清家底,找准问题,落实相关解决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中心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社、直属企业资产的管理,在确保资产不流失的基础上,创造条件,抢抓机遇盘活资产,力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帮助基层社澄清底子,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协助追缴应收款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社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当家理财工作,抓基层社、直属公司的财务管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财务报表报送县资产管理中心,鸡飞、大田坝、湾甸、卡斯四家基层社的财务交由鼎航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核算。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告等文字资料的登记填报,做好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准备。重视廉洁教育,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七)农资配送服务得到优化
县供销社紧紧围绕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全力做好今年的农资供应工作。一是及时组织货源,保障农资库存充裕。充分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大力发展农资连锁配送,积极做好农资货源组织调运和供应服务工作。二是及早做好抗旱减灾农用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储备。三是加强管理,稳定价格,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四是提供服务,确保农资使用技术进村入户。全年供应化肥40713吨。其中尿素23477吨,碳铵2452吨,钙镁磷肥3436吨,普钙3563吨,钾肥459吨,复合肥7326吨;供应中小农具8500件,供应化学农药355457公斤,农膜29742公斤,保证了我县大春粮食的化肥农药供应,满足农民生产需要。
(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年初召开供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四个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贯穿在全年工作中,通过不断学习领会,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惩治腐败新常态、制度约束新常态。二是从严管理,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纪法规教育,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总体要求,对照“纪律作风整顿年”18项共性问题,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切实履行好党员义务。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供销社党组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主任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洁从政提醒谈话,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九)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1.按计划组织学习。县供销社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集中学习22次,反面案例教育6次,组织大讨论1次,上党课2次,参学对象有读书笔记共计210余篇,撰写心得体会15篇,发言提纲9篇,上报信息12条。学习内容分别选学了县领导专题教育动员会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杨善洲同志为镜子》、反面典型案例等内容。
2.抓纪律作风整顿。县供销社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总体要求,对照“纪律作风整顿年”18项共性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自查自纠,修改完善《昌宁县供销社机关学习制度》等12个规章制度,通过讲党课,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针对部分职工工作纪律松散的情况,专项整治了“慵懒散”现象,对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外出报告与请销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外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统一管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得到遏制,考勤管理情况作为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依据。
3.用“三个清单”理清权责。县供销社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对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的职能职责、行政权力和负面表现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出责任清单48项,权力清单46项,负面清单49项。通过梳理三个清单,明确了班子和个人能干什么、必须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着手解决因不熟悉供销职责任务、不熟悉政策业务而不会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进一步理清班子和个人职能职责、明确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责任心,激发创业活力,营造敢于担当、勇于担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十)综治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县供销社调整充实了综治维稳、平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制发了县供销社2015年综治维稳工作计划,与基层社、直属公司(厂)签订了2015年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加强对基层社和直属企业的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处理了各类信访案件1件。认真抓好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工作,认真落实禁毒防艾、反对邪教的工作责任,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十一)其他工作正常推进
2015年县供销社机关在做好年初工作要点的同时,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县供销社根据省、市、县紧急通知精神,及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各单位进行排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措施。四是排查无盲点,整改无死角。五是应急有预案,措施有保障。
2.积极开展扶贫挂钩工作。春节前夕,县社机关15名干部职工自筹资金6700元,购买化肥37包和节日礼品前往挂钩扶贫点温泉乡新河村看望基层村干部,并给他们送去党报党刊,走访慰问张家寨、新河、小新寨、小羊圈等5个村民小组共37户困难群众,同时还慰问了柯街挂钩帮扶户李如先,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茶叶生产投入困难的问题。9月至10月,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完成了温泉镇联席村、新河村的第一次遍访,通过深入到户走访调查,访真贫、访实情,把贫困户家底盘清,准确掌握了贫困村的困难问题以及贫困户的实际需要。完善了建档立卡资料收集工作,宣传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为贫困村、贫困户研究制定了帮扶措施。
3.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保障。二是抓宣传教育。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社机关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粘贴文明标语20条,向干部职工、专业合作社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营造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编写供销简报25条,向各《中华合作时报》、《中国畜牧兽医报》等各类媒体报送信息35条,昌宁供销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3条。 三是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内修素质、外树形象,养成文明行为,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右甸河防护林分段扶育管护,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尽一份力。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县供销社历史政策性财务挂账较多,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压力大,负担重,为农服务基础设施陈旧,服务体系不完善,与农民利益链接脆弱,我县供销社与综合改革要求和合作制的原则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既是发展的短板和难点,又是改革发展的阻力。主要表现:
(一)供销综合改革任重道远。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综合试点工作专项方案》安排和部署,保上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7年全面结束,我县已在筹备综合改革启动会,将于近期召开,但改革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市内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可谓任重道远。
(二)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迫在眉睫。一是部分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水平不高,辐射带动乏力。二是合作社融资难,有些合作社靠社员出资、入股解决了部分资金困难问题,但要解决季节性周转资金问题,因合作社的资产状况还未能得到金融部门的认可,合作社贷款难度大。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流通体系建设投入不足,乡镇超市,村级综合服务社还不能适应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农服务功能不强,系统组织松散,经营设施投入后续乏力,企业内生动力不足,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资本上的合作共赢。
(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难。县联社与基层社、直属企业之间的管理体制不规范、治理机制不完善,社有资产管理还有一定难度,企业负担重,财务制度不健全。所属企业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目前半数以上为危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社有资产要实现保值、增值难度较大。
(五)大部分基层社和直属公司企业领导班子涣散,缺乏创业兴业、自觉有为的精神,供销系统人才队伍老化,40岁以下出现断代,事业后继乏人。
三、2016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为主线,以规范管理为核心,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健全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助推我县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消费水平,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计划完成商品经营总额8亿元以上;计划完成销售化肥3万自然吨以上;计划实现企业利润1600万元以上;计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40个;建设乡村流通工程1个;计划培训行业人员400人次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做好汇报,争取尽早出台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改革进程。
(二)抓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提升工作,促进专业合作社从数量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更好地发挥合作社辐射带动地方经济、服务三农的作用。加强专业合作社和乡村流通人才培训工作,提高社员素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
(三)加紧做实我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力争与保山市微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适时组建我县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公司。
(四)继续抓好全县供销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掌握信访信息,落实重点信访事项包案责任,政策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确保不发生非正常到县及县以上群体上访事件。
(五)强化管理,弄清家底。一是强化以社有资产为核心的管理,对全县供销社现有资产存量进行一次兜底式清理登记工作,通过清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要做一本资产的明白账,为深化综合改革奠定基础。二是以防危房倒塌为安全管理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强危房及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督办力度,持之以恒,防患未然,警钟长鸣,确保全县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社改造重建。按照合作制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新型基层社改造,恢复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力争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大中型供销超市、农资配送中心、庄稼医院为载体,实施改造基层社试点,盘活资产存量。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持久开展对党员干部的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包括企业处置资产,必须书面报告县供销社,经县社班子集体研究后下达书面批复才能执行,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能擅自处置。
(八)加强县联社机关自身建设。聚凝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正能量。牢固树立学习精神、守业精神、创业精神、合作精神。 县供销社机关要为全县系统做好示范。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供销人才队伍培养,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创优环境,促进综合改革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科学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财政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4人,在职15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7人。
三、单位决算基本情况
2015年县供销社决算总收入34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决算总支出3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7万元,占总支出的66.9%,项目支出115万元,占总支出的33.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供销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万元对比,增加43.47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