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117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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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昌宁县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保财预〔2015〕418号)要求,新增政府债务只能在限额范围内将棚户区改造、水利等债务纳入统计;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除去限额内的棚户区改造)、限额外的水利建设、交通等债务只能纳入或有债务统计,且当年偿还的债务数不纳入限额范围;易地扶贫开发贷款不能纳入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统计。
2014年我县政府清理甄别债务余额226255万元。清理甄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217502万元(不含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96万元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8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为151873万元,专项债务65629万元。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15亿元,专项债务6.56亿元。2015年实际可新增债务限额仅为3.96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限额,其余新增债务只能纳入或有债务统计。
二、2015年债务基本情况
通过清理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县债务余额(含债券)297360万元,按性质分,政府债务2509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6713万元(其中债券63760万元),专项债务64279万元(其中债券9500万元);或有债务4636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56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804万元。按级次分,县本级债务293010万元,乡镇级债务4350万元。2015年底逾期债务30916万元。
2015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15亿元,专项债务6.56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政府债务余额为250992万元,未超限额。
三、2015年债务变动情况
(一)2015年期初债务情况
2015年期初债务余额226409万元(2014年底清理甄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26255万元,因债务系统自动计算外债汇率,故与2015年期初债务余额形成154万元的外债差额),按性质分,政府债务2176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2027万元,专项债务65629万元;或有债务875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96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857万元。
(二)2015年偿还情况
2015年自有资金偿还8468万元(其中使用年初预算资金偿还2128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务4914万元,偿还专项债务1350万元,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32万元,偿还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872万元。
(三)2015年新增债务情况
2015年新增债务共计7941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39600万元,主要是长岭岗水库建设农发行贷款13000万元,长岭岗水库建设应付工程款1600万元,松林水库建设应付工程款4000万元,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20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1000万元;新增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9819万元,其中新增土地收储农信社贷款20000万元,新增狮子塘公路建设应付工程款5989万元,新增柯大公路建设应付工程款2230万元,新增棚户区改造富滇银行贷款11600万元。
四、2015年政府债券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债券余额73260万元。
(一)新增债券
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年期1000万元,专项用于昌宁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建设及教学设备购置。2020年到期,应付利息168万元。
(二)置换债券
1. 置换债券7226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6276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9500万元。
2.置换存量债务:(1)一般债券置换农发行、富滇银行、申银万国证券、深圳国营租赁公司贷款本金25051万元;置换交通局大链公路、昌耇二级公路、农村公路等工程欠款33484万元;三是偿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欠款3794万元;置换水务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工程欠款431万元,共计62760万元。(2)专项债券置换农发行土地收储贷款4550万元,置换富滇银行土地收储贷款4950万元,共计9500万元。置换债券对债务余额无影响。
(三)置换债券期限及利息
2015年置换债券共计72260万元,其中3年期13260万元, 5年期21200万元,7年期20100万元,10年期17700万元。应付利息共计15717.126万元,其中3年期债券应付利息1259.526万元,5年期债券应付利息3471.65万元,7年期债券应付利息4884.25万元,10年期债券应付利息6101.7万元。
五、债务用途情况
2015年,我县债务主要用于公路建设51693万元,市政道路建设1757万元,污水处理建设1275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47794万元,教育建设2098万元,医疗卫生2114万元,水利建设25624万元,土地收储31500万元,债务还本72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