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107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遵循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我县近期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及规划措施,高效、求真、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为领导工作、部门工作和发展本县地方经济及社会事业提供服务。
(二)负责接待省内外领导及本县各乡镇、各部门到昆明办理公务的人员,为其提供工作便利;接待省内外来昌宁联系工作,洽谈投资、经贸或其他正常工作业务的客商和人员,为他们提供便利和服务。
(三)围绕本县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及经济发展计划,努力为本县引进外资项目,争取适宜对路的扶贫开发项目或其他经济建设项目;积极协助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县内有关建设项目申报、列项及后续催办工作。
(四)密切与省直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业务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的重要方针和投资动向,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通过各种渠道捕捉信息,并整理筛选出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通报;动态掌握本县大宗农副产品及工业产品的价格浮动情况和市场需求信息。为基层和企业提供更多的科技、信息及产业政策服务。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数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2015年年末,实有编制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机关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15年度收入合计5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15年度支出合计6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2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9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办公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12万元,支出决算为6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占18.1%;公务接待费支出24.25万元,占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接待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2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2万元,主要原因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安排的接待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