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01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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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园区工作;
2.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实施园区详细规划和各项阶段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建设管理;
5.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6.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
7.负责园区内的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8.负责为入园企业服务、协调入园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和周边群众工作;
9.行使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授予或委托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累计入园企业达81户,其中新入园企业4户,占任务数的100%;规模以上企业达31户;实现工业总产值50.4亿元,同比增长16%,占任务数的101.2%;实现工业增加值18.1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4.8亿元,同比增长15%,占任务数的102.87%,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8亿元,同比增28.5%;实现销售收入43.25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利润3.01亿元,上缴税金1.1亿元,从业人员达8560人,圆满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2.“三重”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工作。2015年度任务指标是: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8.65亿元;建成标准厂房3万平方米;建成环城北路和二环北路东延线2条1.02公里;建成环北路与昌漭公路交岔路口交通信号灯。2015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亿元,占任务数的100.6%;完成标准厂房建设面积33600平方米,占任务数的112%;环城北路和二环北路东延线1.02公里道路建设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1637万元;环城北路与昌漭公路交岔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38万元。
(2)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有两个,分别是昌宁县核桃青皮、核桃硬壳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和昌宁县“滇西1944”综合开发项目。其中:昌宁县核桃青皮、核桃硬壳综合开发利用项目2015年目标任务是: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2500万元。项目于2015年4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度,完成投资4635万元。昌宁县“滇西1944”综合开发项目2015年目标任务是: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2000万元。由于政策性原因尚未开工建设。
(3)大田坝硅矿资源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统一抽调公安、交通、国土、国(地)税、工信、运政、交警、园区管委会和大田坝镇等10个单位16人组成综合执法服务点,此项工作主要对贞元、元盛、盛吉、大田坝硅矿采选厂等4户企业超限超采进行综合治理, 2015年,四户企业共运出硅矿21380车390299.01吨,占指标的100.6%,车均18.3吨,为税费收取提供准确依据,全年各种税费收入约1990多万元。
3.党建、人才工作、宣传思想文化、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综治维稳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
(1)党建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要求班子成员始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摆在履行职责的首要位置,平时注重党建工作方面的理论学习和理性思考,不断提高驾驭基层党建工作理论水平;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三是对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抓好落实;四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始终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五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组织党员民主评议。
(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按照县委宣传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注重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踊跃向各类新闻媒体专栏投稿60多(条)篇,其中在保山新闻网等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10条 ,在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或广播稿10条,在《昌宁宣传》、《昌宁新闻网》、《昌宁时讯》(手机报)上发表新闻稿件10条,圆满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3)省级文明创建工作卓有成效。按照省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强化宣传动员,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4)综治维稳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措施有力。2015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办、维稳办的帮助指导下,园区管委会认真履行综治维稳平安法治建设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坚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年内单位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合计78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园区道路建设资金增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合计6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预算支出减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4.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本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9.59万元,招商引资0.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316.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增加。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4年5.54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占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单位负责人:霍永成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