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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017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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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是中共昌宁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县委办公室为独立核算机构,有机要局、保密局、关工委、秘书科、信息综合室、督查室、行政科、车队8个内设机构。县委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工作严格按县财政局年终决算布置会议的有关要求开展,在具体决算过程中逐表进行校核,对各项指标数据逐一进行核对。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搞好“三个服务”,发挥“协调、落实、把关”作用,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二)负责起草、打印、校对各类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和材料,以及县委领导的讲话稿、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的起草、撰稿工作。

(三)做好县委、县委办公室的各种会议记录,整理好各种会议纪要,做好县委大事记。

(四)搞好与县委领导、机关部门、基层的协调沟通和办公室的有关公务工作。

(五)了解各方面动态,掌握各类信息,积极参与采编《昌宁信息》。

(六)负责直送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批阅处理的文件、电报、函件、材料的签收、登记、传阅工作。

(七)负责县委领导日常事务工作。

(八)负责和协助做好县委或县委、县政府联合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办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3人),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5年度收入合计84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由于2015年全县项目建设增多,我办承担的工作任务加重,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增多,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5年度支出合计86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支出增加原因:①由于年内对全委会议室、办公室基础设施、门卫室及执勤岗亭和大院电动伸缩大门进行改造修缮和更换,所以支出相应增大;②由于督查项目增多,任务加重,加之成立县委督查工作组,相关费用有所增加;③由于年内对党委系统内网改造和秘书科、督查室及涉密文件传输系统的建设,所以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2.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54%,由于全县经济社会力争跨越发展,督查、调研、考察等任务加重,加之多次在我县召开的省市工作会议由我办筹备,相关费用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9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12万元,完成预算的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36%。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办严格执行规定,秉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开展公务接待,故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8.42万元,增长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3.4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9万元,下降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5万元,下降6.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45万元,占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2万元,占47%;公务接待费支出37.78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45万元。2015年我办相关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业发展考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4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1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调研、督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县委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7.7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