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0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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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昌宁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5年,完成财政总收入66651万元,比预算调整数减1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99万元,比预算调整数增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715万元,比预算调整数增5017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减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317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18448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72万元,比预算调整数增39927万元。上解支出5362万元,比预算调整数减32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99万元,返还性收入34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5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6761万元,政府债券收入63760万元,上年结余10220万元,调入资金6976万元,收入总计3506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6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276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1588万元,支出总计3388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788万元,其中专款结余11788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59万元,为年初预算27285万元的94.8%。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2891万元,营业税3356万元,企业所得税301万元,个人所得税22万元,资源税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3万元,房产税15万元,印花税1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万元,土地增值税124万元,车船税1万元,耕地占用税66万元,专项收入999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37万元,罚没收入140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75万元,其他收入479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944万元,为年初预算211389万元的115.4%,为预算调整数213523万元的114.2%,同比增58115万元,增31.3%。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8万元,国防支出1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61万元,教育支出455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4万元,农林水支出493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25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2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59万元,返还性收入34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5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676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3760万元,上年结余9475万元,调入资金697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7194万元,收入总计3559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94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188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27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6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万元,支出总计34419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78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7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5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34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132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3304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基金支出325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1020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334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64万元,收入总计4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572万元,调出资金69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万元,支出总计395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0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万元,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457万元,同比增4372万元,增1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6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49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84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3176万元,工伤保险收入443万元,失业保险收入562万元,生育保险收入278万元。
2.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746万元,同比增5033万元,增1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93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96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88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350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531万元,失业保险支出338万元,生育保险支出13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4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75万元,上年年末滚存结余25858万元,收入总计655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7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05万元,支出总计39051。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65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539万元。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2501万元,比上年增23036万元,增33.16%。重点安排使用情况:一是用于机构运转及人员刚性支出55688万元。二是教育支出9297万元。主要为兑现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233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3262.85万元,兑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38.33万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78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71.5万元。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支出13081万元。主要是兑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368万元,兑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5528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85万元。四是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2007万元。五是兑现基层公检法司保障标准经费支出1318万元。六是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支出1110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15亿元,专项债务6.56亿元。
2.债务规模及结构。2015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含债券)297360万元,按性质分:政府债务250992万元(未超限额257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6713万元(其中债券63760万元);专项债务64279万元(其中债券9500万元);或有债务4636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56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804万元。按级次分:县本级债务293010万元;乡镇级债务4350万元。
3.债务新增及偿还情况。2015年新增债务共计7941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39600万元,主要为长岭岗水库建设农发行贷款13000万元,长岭岗水库建设应付工程款1600万元,松林水库建设应付工程款4000万元,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20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1000万元;新增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9819万元,其中新增土地收储农信社贷款20000万元,新增狮子塘公路建设应付工程款5989万元,新增柯大公路建设应付工程款2230万元,新增棚户区改造富滇银行贷款11600万元。2015年自有资金偿还8468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务4914万元,偿还专项债务1350万元,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32万元,偿还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872万元。
4.置换债券使用情况。2015年置换债券7226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6276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9500万元。
5.债务投向。我县债务主要用于公路建设85159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63436万元;水利建设47224万元;田园片区土地收储47800万元;市政道路建设2107万元;污水处理建设1575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6892万元;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114万元;短期周转金15000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26053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税收征管。一是实行财税联动机制。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关键,坚持依法治税,千方百计挖财源、强征管、促增收,2015年共完成税收收入28190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二是完善乡镇财政收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组织税收的积极性,13乡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41万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完成非税收入18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
(二)强化民生保障。财政民生支出达23.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6%。一是全面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45616万元,其中:兑现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327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补助2951万元,高中及职校助学金326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农资综合补贴3452万元,退耕还林补贴733万元,生态公益林补贴619万元,良种补贴575万元,草原生态补贴367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70万元。三是大力扶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安排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就业、自然灾害、孤儿救助等保障性资金12234万元。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2007万元,医疗救助65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80万元。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安排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513万元。
(三)强化预算管理。一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根据《昌宁县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收支责任,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科学理财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妥善处理结转结余资金。三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现代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四是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全年64个部门169个预算单位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五是全面甄别清理政府性债务,摸清底子,准确把握债务类别,为我县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二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依据。三是强化投资评审,进一步扩大投资评审范围,并逐步由单一的预算评审向预算评审和决算评审并重过渡,切实增强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厚德、敏行、精细、乐群”的昌宁财政精神,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凝聚智慧和力量,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为全县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2015年,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在财源建设、收入征管、财政改革、财政监督、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县经济基础脆弱、财源结构单一,支柱财源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经济基础不稳固,财政增收难度大。二是刚性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财政平衡压力持续加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全县债务包袱沉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昌宁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俊勇
附件:1.昌宁县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2.昌宁县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昌宁县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情
况表
4.昌宁县本级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5.昌宁县本级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6.昌宁县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决
算情况表
7.昌宁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8.昌宁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9.昌宁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表
10.昌宁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表
11.昌宁县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表
12.昌宁县2015年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表
13.昌宁县2015年预备费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