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014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共青团昌宁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昌宁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团昌宁县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02〕69号)文件精神规定,团县委的基本职能是:在坚持共青团带领青年、教育青年和服务青年的政治职能的前提下,党又赋予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文化职能等。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团十七大的安排部署,昌宁共青团在省、市团委的指导帮助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党政中心工作大局,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创新活动载体,深化青年品牌,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共青团昌宁县委人员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暂定编制1名,工勤编制1名),原有人员6名,因工作变动2015年11月调出1名,现实有人数5名。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8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共青团昌宁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收入减少和省级补助13万元的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直接下划乡镇财政所。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6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减少和省级补助13万元的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直接下划乡镇财政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气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大学生志愿者工资、大团委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 11.75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中国项目教师工资发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5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3人,接待费开支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希望工程捐方考察验收希望工程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共青团昌宁县委部门(单位)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8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收入减少和省级补助13万元的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直接下划乡镇财政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