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013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委史志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史志部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结合昌宁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地方志的征集,编纂规划及实施办法。进行地方党史征编、党史研究、党史教育、党史宣传,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收集整理地方地情资料,编纂出版地方志,指导、审批部门编修专业志等。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编纂出版《昌宁年鉴(2015)》。二是编纂出版《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4)》。三是完成《昌宁县志(1978~2005)》送审稿市级审查验收及部分修改任务。四是完成《中共昌宁历史(1950~1978)》初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史志委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史志委部门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史志委2015年度收入合计112.98万元,上年结转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史志委2015年度支出合计11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史志委日常支出11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史志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史志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36.6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74万元,下降22.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2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102.7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48.67%;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3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史志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史志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史志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史志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史志工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说明解释。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