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0-090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保财监〔2020〕10号)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检查的内容
一是关注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问题。二是关注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信息化、内控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自公示之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5—7130073
联系地址:昌宁县右甸西路54号(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昌宁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