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227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等3个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昌财教〔2018〕1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94.857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文件名2: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昌财教〔2018〕8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42.642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文件名3:昌宁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昌财教〔2018〕10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7.104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073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教〔2018〕19号)
2.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教〔2018〕81号)
3.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昌财教〔2018〕101号)
附件【2018年春季寄宿生补助 (第一批保财教【2017】354号)确定版(1).xls】
附件【81-2018年秋季寄宿生补助 拨款表(1).xls】
附件【附件 保财教207 354号、2018 197号结余分配.xls】
附件【101--关于预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81--秋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doc】
附件【19--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