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9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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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原昌宁地方税务局是原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的三级预算单位,正科级,机构设置为:下设5个征收分局、1个稽查局,内设10个股(室)。
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原昌宁地方税务局的职责为:负责拟定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业务、征收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组织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等工作;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贯彻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规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原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和昌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收入重在“保增长”,着力在“促”字上用心思。面对宏观经济增速下行、房地产市场低位徘徊、结构性减税等诸多困难,我局紧紧围绕收入总量不减少、收入增速不下降、收入质量不滑坡,用心谋对策,攻关促增收。2017年,累计组织地方税收和规费收入69690万元,同比增收17200万元,增长32.8%。
2.依法治税重在“抓规范”,着力在“用”字上下功夫。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大法治格局的需要,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努力建设“法治地税”,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3.征管改革重在“转方式”,着力在“精”字上做文章。以推行税收征管规范为抓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打造科学严密的现代化征管体系为目标的征管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我们主动适应改革,转变管理方式,提升征管质效。
4.纳税服务重在“建品牌”,着力在“优”字上花力气。构建“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纳税服务新常态。
5.队伍管理重在“正风纪”,着力在“严”字上动真格。坚持“倾情带队、严管善待”的治队思想,既倾情关心人、善待人,同时,也铁面教育人、严管人。
6.执行落地重在“创特色”,着力在“新”字上见成效。以坚强的执行力来保障各项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的落地,着力在创新出特色、创新出动力、创新出成效上狠下功夫。
在抓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我局还注重统筹工作、全面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高效运转;重视保密工作,确保秘密安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工作;强化票证管理,出台管理规程;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加强税收宣传,展示地税形象;注重节能减排,构建节约型地税;搞好后勤保障,打造和谐地税;严格落实要求,抓好公车改革;抓好综治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3人,其中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原昌宁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原昌宁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收入合计2566.76万元,比上年增277.33万元增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8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6.52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的刚需及全省性工资标准、绩效奖励标准等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二)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地方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昌宁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支出合计2450.29万元,比上年增63.18万元,增2.65%。其中基本支出2239.4万元,项目支出210.89万元,由于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员增资、绵缴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公车改革全省铺开的公务交通实贴等刚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原昌宁县地税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9.4万元。比上年减少6.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正常退休6人,减少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奖、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原昌宁县地税系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89万元。比上年增加70.12万元,主要原因:积极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优化纳税服务,国地税合并办公等措施,用项目经费开支的三代手续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具体来说,2017年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类业务及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税法宣传活动、社会保险费征收、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地税信息化建设、残保金征收工作、税政管理、税务改革、税收调查、税收法制、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88%。比上年增343.41万元,增17.12%,主要增加原因是工资逐年增长,三代税款手续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提高缴纳基数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39.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住房保障支出1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1万元,完成预算的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6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4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减0.8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1.55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6.71万元比上年减少6.81万元,减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8万元,减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减3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减少后,车辆运行维护费明显下降;二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车辆费用。主要用于税费征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税费征管,专项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47万元,比上年增55.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发放公车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70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7.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2.81%;固定资产1,423.4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3.72%;无形资产59.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8%;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资产整体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原昌宁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万元,主要是购买零星办公设备、软件及政府购买服务,其中:增加固定资产原值的通用设备价值8.82万元;增加无形资产原值的软件1套1.3万元,等办公设备。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统一纳入政府采购,按相应采购程序办理。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