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082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2-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2017年政府性债务举借情况及2018年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一)债务规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77715万元。按性质分,政府债务余额为2450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8451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0531万元;或有债务余额为32672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55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0115万元。按级次分,县本级债务余额为277233万元,乡镇级债务余额为482万元。

(二)债务限额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5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4800万元,专项债务62200万元。2017年7月25日,我县2017年债务限额经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截至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450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8451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0531万元,未超限额,也不存在违法违规举借及违规担保情况。

(三)政府债券情况2017年度,上级下达我县置换债券资金2109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17064万元,置换专项债券4026万元。置换存量债务情况为:一是置换二级公路建设2140万元,置换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954万元,置换省级水利贷款2500万元,置换棚户区改造11470万元,共计17064万元。二是专项债券置换土地收储整理开发1270万元,置换保障性安居工程2756万元,共计4026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债务491万元。按性质分,偿还政府性债务4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91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偿还或有债务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万元。按级次分,偿还县本级债务363万元,偿还乡镇级债务128万元。

二、2018年度政府性债务举借预计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只能在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以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举债。按照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安排,我县2018年度预计向上争取置换债券额度为21857万元,预计向上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为5000万元,实际上级下达2018年政府债券额度以省级下达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