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725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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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乡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卡斯镇于2018年5月15日至31日对卡斯镇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卡斯镇人民政府自清、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执行、机构编制以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卡斯镇隶属于云南省昌宁县。位于昌宁县城西南方,地处昌宁、施甸、隆阳三县(区)结合部,距县城34公里,距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66公里。辖11个村民委员会182个村民小组,有9792户38256人,是典型的农业镇。世居汉、傣、布朗、彝、白等民族。地理环境,山坝差别明显,其中:坝区5村为冲积性燥热河谷平坝,面积154.9平方公里,山区6村为高寒山区,面积89.1平方公里。常年最高气温38.5℃,最低气温-2.1℃,雨量893mm。最高海拔2780米,最低海拔930米,属典型的立体性气候。森林面积9850公顷,森林覆盖率43.7%。
卡斯镇党委、政府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统一设置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4个党政机构;统一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6个单位。
2017年,镇机关共有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所属事业单位编制41名),本年末实有人数73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事业人员40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7年,主要目标情况为:农业生产总值5.94亿元,增长7%;农村经济总收入7.9亿元,增长11.53%;完成工业总产值2.51亿元,增长22.4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1731元,增长11.66%;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07亿元,增长69.2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47万元;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0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686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10万元,资源税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万元,房产税45万元,印花税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4万元,土地增值税7万元,车船税8万元,耕地占用税61万元,契税24万元,烟叶税140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7万元。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85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71万元,收入总计8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70万元,支出总计8417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392万元,支出392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方式,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2.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认真做好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
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基础信息完善性: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卡斯镇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成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唐子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云鹏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段国应镇农业中心主任
李忠彦镇林业中心主任
何光龙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付任虎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李 媛镇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鹏程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工作人员
何隆基镇人民政府出纳
许桥云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刘泰江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李海东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报账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付任虎、李媛。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17年卡斯镇履行职能职责、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卡斯镇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6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卡斯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17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卡斯镇中长期规划要求。在职人员控制率严格在编制范围内,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目标。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二)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卡斯镇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机关及镇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财政职能充分发挥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交通区位提升的优势,改善投资环境,逐步优化我镇税源结构,财税收入比上年增长1.7%。同时,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发展提供财力支持,促进全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2.狠抓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是财税部门通力配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二是及时掌握税收入库变化情况,分析原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投资领域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对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掌控力度,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动情况。四是强化收入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3.落实惠农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发放到位
坚持“多予、少取”的方针,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加大支农力度,优化投入结构,使惠农政策取得实效。利用财政信息平台和财政补贴系统,及时兑付各种补贴。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共向农民足额兑付补贴资金640.82万元。
4.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政府运转正常有序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搞好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大力推行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压缩公务接待,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评审和竣工验收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三)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卡斯镇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镇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1.举全镇之力攻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扶贫对象更加精准。紧紧抓住中央给予云南精准扶贫对象整改的特殊战略机遇,分两次组织市、县、村、组四级力量,分村逐户逐人对2016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共计锁定在档扶贫对象536户1811人,贫困发生率为5.15%。动态管理过程中,粘贴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群众举报公告182份,设置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群众举报信箱11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第六督导组、镇级督查组多次深入村、组、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及工作质量进行督查,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全镇扶贫对象从比较精准走向更加精准。
扶贫项目全面跟进。扶贫开发整县、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和布朗族整族帮扶项目实施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接近尾声,毛寨村组内道路、卡斯社区自然村活动场所、兰山社区旅游农家乐等常规扶贫项目和国开行贷款、浦发行基金扶贫项目快速推进,累计完成扶贫领域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1500万元产业扶贫小额信贷、729头产业扶贫能繁母猪、140户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精准扶持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所有贫困户都享受一种以上、帮扶资金1000元以上的项目受益。
扶贫力量合力攻坚。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扶贫办,组建了4支驻村扶贫工作队、11支村级动态管理工作队,从市县挂钩的11个单位和镇机关、镇直单位抽调领导干部574人,对全镇246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挂包帮扶,实现每个贫困村(社区)都有处级以上领导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每个村(社区)都有市县部门和镇党政班子成员挂钩,每户贫困户都有领导干部结对帮扶。2017年,全镇共计开展入户走访5次,通过挂包干部耐心细致地问情况、讲政策、找困难、定措施、想办法、补短板,广大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脱贫退出成效明显。通过三年脱贫攻坚,全镇共计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26户7311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底的22.87%下降到2016年底的2.6%,全镇及新谷、大塘、兰山、毛寨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摘帽,并于2017年初取得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文批复。2017年,我们紧盯536户在档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个钉子一个眼实施滴灌式精准帮扶,2017年底,全镇脱贫退出190户689人,在档373户1281人,贫困发生率降低到3.63%,为2018年全县实现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措施落实,镇域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巩固发展传统农业。始终把传统农业特别是香料烟、烤烟、甘蔗三大支柱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首要工作来抓,2017年,种植香料烟12006亩,产量3.23万担,产值3684.46万元,烟叶税810.6万元;种植烤烟9500亩,产量2万担,产值2682.23万元,烟叶税590万元,烟农丰产烟叶实现全部收购;2016/2017榨季新植甘蔗4025.46亩,入榨甘蔗5.9万吨,产值2890万元。其他产业巩固发展,种植粮食6.8万亩,产量2.17万吨;种植中药材1696亩,产值906万元;实现果蔬产值9260万元;肉类总产达11724吨,产值2.83亿元。
鼓励开展规模经营。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等方式,规模流转农村土地2.5万亩,建设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千亩规模农业展示区、百亩规模农业核心区和扶持农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发展壮大,打造“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生态化”现代农业发展的样板区、三产融合的聚集区、农旅结合休闲观光的体验区、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的新亮点。目前,中麒果业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景润江千亩规模农业展示区、龙洞中药材百亩规模农业核心区在提高租金、劳务用工等方面已经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规模经营,彻底解放了农村劳动力。
重视培育第三产业。集镇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全部出售,内部商铺市场前景良好,摊位正在加紧扫尾,预计4月底前可投入使用;唐家田安置区、出让国有小宗地房屋基本建成,带动了物流、资金流、人流和信息流的加快流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批发零售等行业快速发展,全镇现有个体私营户1205户,新增私营企业374户。高度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点打造和宣传推介工作,兰山栈道、龙潭党建公园提升改造全面完成投入使用。景润江水果、大水平杨梅等采摘体验游初具规模。西山片区旅游开发效果初显,兰山银瀑、兰山栈道等旅游景点逐渐走热,旅游产业发展前景一片大好。
3.加强城乡建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征地拆迁有序推进。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卡斯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来抓,成立征地拆迁指挥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组,以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精神、魄力和行动,快速高效推进全镇各项征地拆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挂片包户责任,一片一片推进,一户一户攻克。2017年来,全镇完成征地2001亩,兑付征地补助资金1.22亿元,确保了昌保高速、柯卡大通道、滨河公园、中心幼儿园、卡斯中学、卡斯中心完小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集镇建管步入正轨。完成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滨河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投入资金5000万元,新建和提升改造集镇道路6.16公里,修建综合管沟1.6公里,安装路灯538盏,种植行道绿化树865株,卡斯集镇从全县最烂集镇变为最美集镇;投入资金2000万元,怡心园和垂钓中心等组团建成投入使用,滨河公园初具雏形,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广阔的休闲娱乐空间。配建了交通标志线、限高限宽设施和高清摄像头,发放了《卡斯镇人民政府关于集镇规划区施工许可的通告》、《卡斯镇人民政府关于集镇道路领导干部和单位分段负责的通告》、《卡斯镇集镇管理“七严禁七提倡”》等9项通告和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组建了市政管理服务公司,招录市政管理人员10名,为加强集镇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召开听证会提高集镇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继续执行集镇市场化保洁制度,集镇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农村设施大幅改善。以改善群众住房、水、电、路、活动场所、居住环境等生活条件和沟渠、机耕路、坡改梯等生产条件为重点,争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国开行贷款和浦发行基金、布朗族整族帮扶、民族直过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糖料基地建设、弥泥河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项目120余个,投入资金6.8亿元,实施危房改造140户,人饮项目3个,提升改造10千伏供电线路20.3公里,建设水泥路面51.5公里,砂石路面14.3公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9个,垃圾收集池60个,焚烧炉8个,灌溉沟渠(管道)6.8公里,实施坡改梯面积2792.7亩,推行农村公路及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两违”拆除初见成效。将“两违”拆除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和推动和谐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着力查处制约规划实施、影响城乡面貌、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经摸底排查,全镇涉及违法违规建筑254户,占地58922.45平方米,建筑36096.11平方米。按照全面摸底、分期实施的原则,2017年主要拆除大链公路周边、云保路沿线、中心集镇建成区、规划区以及兰山集镇等重点区域,涉及两违建筑94户7225.43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78户6842.93平方米,整改16户382.5平方米,圆满实现“半年过半、一年清零”总体目标,全镇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4.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民生保障更加完善。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享受更多的民生福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6%,累计发放60周岁以上养老保险金548.8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51%,有19674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补偿755.6万元;开展了农村低保、五保政策实施以来规模最大、标准最严的动态管理,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轮流保”等情况发生,取消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1453户2918人、五保302户324人,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低保、五保、老龄补贴、孤残救助、计生奖扶等资金1307.9万元;为卡斯、新谷两个布朗族村所有村民购买了房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购买了困难群众组合保险,减免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独生子女家庭和部分低保户、五保户的新农合参合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免交押金,新农合报销零门槛并提高5%报销比例。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中心幼儿园、卡斯中学、水平中学、中心完小11个学校运动场、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硬件设施全面开工建设,2018年3月可正式投入使用;中小学教育成绩亮点频现,中心完小荣获“云南省绿色学校”,六年级考试成绩全县前100名7人;卡斯中学中考540分、450分以上人数居乡镇中学第一名;水平中学荣获市级“平安校园”,综合成绩居乡镇中学第五名。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深入,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1个,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症精神病人、残疾人服务签约,困难群体体检、治疗、转诊更加便捷;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卡斯中心卫生院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预计2018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公墓建设基本完工,群众思想观念彻底扭转,“厚养薄葬”深入人心,2017年,全镇死亡265人,火化162人,界定火化对象火化率达100%。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绿化荒山和退耕还林项目,完成植树造林1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35.59%。以43支业余文艺演出队为依托,以镇级活动广场、村组活动场所为阵地,深入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活动,做到“天天有歌舞”、“月月有电影”、“季季有比赛”、“年年有演出”;完成第三期“户户通”安装工作,全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档案、老龄、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扎实开展,成效较好。
社会管理持续加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情报预警,加强源头治理,圆满完成了十九大安保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和推进公安基础工作,巩固“平安卡斯”、“法治卡斯”建设成果,派出所所长知晓率、辖区治安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调处矛盾纠纷447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对项目工地、工矿企业、校园周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物品的安全监管力度,全年共开展1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00余处,全部整改到位,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强化面上管控和震慑,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防恐防暴、缉枪治爆、扫黄打非、防范和打击邪教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非法宗教活动渗入。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重点人口得到有效疏导和管理。“双拥”、国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得到加强。
5.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新制定了《卡斯镇工作学习制度汇编》,包括《党政联席(扩大)议事制度》、《卡斯镇月工作清单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37个制度,执行上下班打卡考勤,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执行《民主决策议事制度》,遵守议事规则,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民主高效,提交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重大事项200余件。自觉接受镇人大依法监督,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5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等作风问题,坚决惩戒干部不作为、不履责、不担当的行为,问责镇村干部2起8人,提醒谈话党员干部1起1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接受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带头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内预算调整资金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需要加强与项目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增强整体业务水平。
4.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后劲乏力,本镇税收来源主要靠农业,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上不去,税收收入少,财政增收困难。加之,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因政策调整,人员支出加大,镇级财政压力大。
5.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导致会计核算欠规范,会计报账时未能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信息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点。(1)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全、不规范。记账凭证上没有写明单据的张数,会计摘要写不清楚,出现多借多贷,用一张凭证体现多类经济业务。(2)原始凭证填制的不规范。有些未能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和标准来填写原始票据和凭证,如:一些原始单据基本要素不齐全,金额大小写等相关事项未能够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来进行填写,资金发放的花名册(自制凭证)不够规范。(3)会计装订不规范。会计凭证封面没有填写会计主管人和装订凭证人姓名,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和封口章等。
6.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单位只重视资金支出,不重视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益,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将预算指标精细化,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预算调整额度。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重大事项的监控,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财政资金支出审核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四是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掌握镇级税源,应收尽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本地税源,巩固基础税源,加强对各乡镇私人建房、私房出租、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以财税增收为目标,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减少财政压力。五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科学合理地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