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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072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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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耈街彝族苗族乡位于昌宁县东北部,距县城71公里,地处东经99°39′15″—99°51′40″,北纬24°52′00″—25°07′28″之间,跨经度12′25″,纬度15′28″。东与本县珠街乡山水相连;南与临沧市凤庆县诗礼乡毗邻;西与本县的漭水镇隔江而治;北和大理州永平县水泄乡划河为界。最高海拔2857.6米,最低海拔1100米,全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左右。全乡国土面积358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555786.3亩,耕地面积39977亩(常耕地),其中水田4416亩,旱地35561亩。2017年末,全乡辖11个村175个村民小组7736户,总人口23747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52户5983人,其中已脱贫960户3759人,未脱贫592户2224人。

耈街乡2017年独立核算单位5个,分别是乡人民政府、乡财政所、乡民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较去年相比无变化。

耈街乡2017年,财政供养人员94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含4个工勤和4个参公人员),事业人员29人,退休28人。分单位的人员情况为:乡人民政府财政供养人员7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在职人员9人(社保中心、国土中心、文广中心),离退休28人;乡财政所财政供养人员4人;乡农业服务中心财政供养人员14人;乡林业服务中心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 斌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辉丽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丁 平 乡财政所所长

苏红洲 乡农业中心主任

李先德 乡林业中心主任

蒋 晓 乡财政所统管会计

王绍军 乡财政所专户会计

李 娜 乡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玲君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张映瑚 乡人民政府报账员

李致刚 乡农业中心报账员

张同荣 乡林业中心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由辉丽华副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8〕113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组织对耈街乡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耈街乡2017年部门收入2456.81万元,支出2144.07万元,结余86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8.80万元。

2.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万元,占年初预算100%。其中:税收收入1941.75万元(增值税26.86万元,改征增值税226.55万元,企业所得税1.2万元,个人所得税8.07万元,资源税8.7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22万元,印花税1.97万元,土地增值税4.62万元,车船税18.87万元,耕地占用税1.44万元,契税4.61万元,烟叶税1630.57万元),非税收入38.25万元(罚没收入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6.25万元,捐赠收入21万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97万元,占年初预算220.67%。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8.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45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35万元,农林水支出739.2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43万元。

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71.18万元,收入总计545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97万元,上解支出3117.21万元,支出总计5451.1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编制

编制的总原则: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二是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三是坚持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预算编制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2.预算执行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措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做到重点工程项目已实现的税收应收尽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清缴历年旧欠,杜绝新欠。完善房屋出租、个体工商户等税收征管办法,有效挖掘增收潜力;二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三是严格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3.预算调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决算

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根据年度资金收支情况编制本年度部门决算、总决算,编制决算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5.监督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8〕1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自评指标分为四大类,总分100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30分、产出指标30分、效果指标25分。每一大类指标又明细划分到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

投入指标的二级指标是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为绩效目标是否设立(3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目标准确性(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分),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重点支出安排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情况。

2.过程指标

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是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预算执行的三级指标为预算调整率(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支出进度(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程度;资金结余(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产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30分),三级指标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分),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效果指标

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25分)。三级指标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3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2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方式,成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2017年我乡绩效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各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分析,我乡2017年投入指标15分(总分15分,得分15分),分别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根据2017年年初人代会工作报告上明确的工作目标,严格开展、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4分),①是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与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17年末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为66人,编制数72人,尚未超编;“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8.0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6.30万元,在2016年基础上压缩11.74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2分,得分2分),2017年所有项目都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总分2分,得分2分),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17年我乡过程指标21分(总分30分,得分21分,被扣9分)。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是预算调整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17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但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二是支出进度(总分3分,得分2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017年度下达190.4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拨付,该项扣1分;三是资金结余(总分4分,得分0分),2016年末结余556.75万元,2017年结余869.49万元,2017年末结余资金超过2016年末结余资金,所以不得分;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0分),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48.3万元,决算数66.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6.3/48.3)×100%=137.27%,超37.27%,所以不得分;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4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报废;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分(总分30分,得分30分)。2017年,我乡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和依靠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紧扣跨越发展主题,凝聚跨越发展合力,在真抓实干中求突破,在攻坚克难中促跨越,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效果情况分析25分(总分25分,得分25分),其中工作完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3分(总分13分,得分13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2分(总分12分,得分12分)。

1.经济效益。2017年,我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41049万元,比2016年36650万元增4399万元,增长1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87元,比2016年8661元年增1126元,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万元,比2016年1860万元增120万元,增6.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4万元,比2016年1882万元增452万元,增24.02%。农商行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6752万元、12828万元,分别比2016年末22744万元、11119万元增4008万元、1709万元,增长17.62%、15.37%。固定资产投资1.0647亿元,比2016年5186万元增5461万元,增长105.3%。工业产值24103万元,比2016年22510万元增1593万元,增长7%。粮食产量达1250万公斤,比2016年1213万公斤增37万公斤,增长3.05%。克服灾害频多等不利影响,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种植烤烟面积24800亩,收购烟叶5.1万担,圆满完成了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产值7411.68万元,收购平均价达29.07元(公斤),实现烟叶税1630.57万元,烟农户均收入3.69万元。泡核桃种植面积19.8万亩,产量8200吨,产值1.804亿元,分别比2016年增1701吨、4040万元,分别增长26.2%、28.9%。大牲畜存栏97843头,出栏107321头;家禽存栏90123羽,出栏168812羽;肉类总产达8567吨,禽蛋总产115.1吨。

2.社会效益。2017年,我乡始终把民生保障作为跨越发展的主旋律,加大民生投入,办好为民利民实事。兑付各类移民补助资金1284.4万元;发放创业失业贷款132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5925人次,劳动力科技素质提升培训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026人次,收取保费116.36万元,参保率达99.1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2906人,筹集资金343.59万元,参保率达98.19%,参保群众享受报销金额714.14万元。兑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等民政救助资金449万元。兑付财政惠农补贴662.47万元。投入资金185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户。

3.生态效益。2017年,我乡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农村“七改三清”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开展破坏林政资源违法行为和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整治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强化;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贴24.11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60.3万元;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贴政策,兑现补贴资金94.23万元;扎实开展绿化荒山行动,义务植树5.5万株,完成造林面积95亩,天然林停伐保护13.99万亩,林地面积达37.47万亩。26条河流、3座水库、3个水塘、8条沟渠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完成畜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扎实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走向规范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长足发展。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7年,我乡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抓实综治维稳工作,“平安乡镇”创建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巩固提升“6995”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立案侦查刑事27件,侦破15件,侦破率55.6%,受理行政案件44件,查处39件,查处率88.6%,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8%,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明显。全乡呈现社会政治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民族团结和谐的可喜局面。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计划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细化,年初预算不含项目收支情况,但实际决算包含项目收支,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较大;二是部分项目未如期开工、在建项目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达到时序进度,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量相对较大;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存在差距,存在“三公经费”决算数超预算数的情况。

(二)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监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挥可用财力的资金效益。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水利等方面倾斜,切实把更多的财税资源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每一个项目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跟进,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并且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项管理。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