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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Z/2015-112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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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昌宁县财政局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

昌财发〔2015〕67号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昌宁县财政局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昌宁县财政局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宁县财政局

2015年4月15日

昌宁县财政局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整治服务态度不好,接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让群众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服务效率不高,工作能拖则拖,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整治工作消极应对,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率性而为;整治服务纪律不严,上下班纪律涣散,办事推诿扯皮甚至百般刁难,“官不大权不小,惹不起躲不了”和“科所恶”现象;整治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作为不当。全面排查单位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等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方式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服务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股室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

根据“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重点整治以下5类问题:

(一)服务能力弱

干部不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研究工作不够,与本单位和工作实践结合不够,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善于分析研究和解决新问题,本领恐慌。

(二)服务意识不强

1.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

2.工作开展中没有把服务放在首位,在思想上仍然存在本位主义,总是以“管理者”自居,始终认为自己是在行使审批权力,而不是在为群众服务,自己的工作是审批不是服务,在处理“管理”和“服务”、“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管理意识太浓,服务意识淡薄。

(三)服务态度不好

1.接待办事群众不热情、无笑脸,举止不文明礼貌,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让服务对象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2.工作人员待人处事讲关系不讲原则,对待熟人、关系户热情相待,对一般群众则爱理不睬、态度冷漠,把来办事的群众和服务对象晾在一边。

(四)服务效率不高

1.工作能拖则拖,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

2.办事效率低,存在“慢作为”,拖三拉四,没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常让一些工作在某些个别环节或某些个别人手上受阻卡壳。

3.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的群众和服务对象表现出脸也好看、门也好进、话也好听、就是事不太好办,凸显出“领导急,群众急,就是办事人员不急的“顶门杠、中梗阻、下搁浅”现象。

4.对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诿扯皮,催办、督办不够,导致事项受理、办理出现超时现象,审批效率低。

(五)服务纪律不严

1.工作人员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将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放在脑后,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人员“官不大权不小,惹不起躲不了”,还找“为官”的感觉,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严,本来可以一次性告知群众和服务对象要准备的材料、采用的办事程序,却推诿扯皮、故意为难群众及服务对象,让群众来一次说一项,使得群众办一件简单的事也得来回跑上几趟。

3.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普义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左钧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何剑华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5年4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4月20日前)。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对照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6月10日前)。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及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总结巩固阶段(长期落实)。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总结整治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长期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完善工作和督查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1、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有计划地开展财政业务学习、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号召干部职工挤出时间自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财政工作的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本领;2、公开办事程序,坚持“一次性告知”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3、坚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办事讲原则,守规矩;4、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不允许出现“顶门杠、中梗阻、下搁浅”现象,努力提高服务效率;5、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将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放在脑后,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开展监督检查,对有违规行为和有办事人员反映难办事的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并记录在案,年底纳入综合考评。对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信息报送、信息互通等工作,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要求,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建章立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整治“乱作为”与纠正“慢作为”、“不作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昌宁县财政局办公室2015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