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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1-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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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县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86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64.31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资金139.01万元)的113.41%(完成调整预算数866.83万元的100%),较上年889.52万元减少22.69万元,下降2.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866.60万元,较上年889.52万元减少22.92万元,下降2.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0.24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加0.24万元)。

分项构成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84.72万元的130.34%(完成调整预算数762.11万元的100%),较上年725.31万元增加36.80万元,增长5.0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21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0.00万元的181.38%(完成调整预算数217.66万元的100%),较上年255.77万元减少38.11万元,下降14.9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64.72万元的117.16%(完成调整预算数544.45万元的100%),较上年469.54万元增加74.91万元,增长15.95%(其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4辆。

公务接待费为10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79.59万元的58.31%(完成调整预算数104.72万元的100%),较上年164.21万元减少59.49万元,下降36.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104.48万元,较上年164.21万元减少59.73万元,下降36.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0.2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24万元),全年公务接待1,513批次,10,908人次,均为国内接待。

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下降。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下降,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主要因为我县大部分单位车辆老化,维修费骤增。

附件:

1.昌宁县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