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1-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全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09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59.52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资金139.02万元)的114.41%(完成调整预算数1,097.75万元的100%),较上年1,097.92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0.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097.51万元,较上年1,096.92万元增加0.59万元,增长0.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0.24万元,较上年1.00万元减少0.76万元,下降76.32%)。
分项构成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9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06.19万元的127.26%(完成调整预算数898.71万元的100%),较上年847.02万元增加51.69万元,增长6.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8.71万元,较上年846.02万元增加52.69万元,增长6.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0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21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8.00万元的157.72%(完成调整预算数217.66万元的100%),较上年270.45万元减少52.79万元,下降19.5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68.19万元的119.86%(完成调整预算数681.05万元的100%),较上年576.57万元增加104.48万元,增长18.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05万元,较上年575.57万元增加105.48万元,增长18.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00.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85辆。
公务接待费为19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53.33万元的78.57%(完成调整预算数199.04万元的100%),较上年250.90万元减少51.86万元,下降20.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198.80万元,较上年250.90万元减少52.10万元,下降20.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0.2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24万元),全年公务接待3,005批次,21,395人次,均为国内接待。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下降,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主要因为我县大部分单位车辆老化,维修费骤增。
附件:
1.昌宁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昌宁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3).doc】
附件【昌宁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附件2).xlsx】
附件【昌宁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附件1).xlsx】
附件【昌宁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