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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0928-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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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昌宁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本级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889.52万元,完成预算数1265.46万元的70.29%。较上年759.16万元增加130.36万元,增长17.17%。

分项构成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88.80万元的105.30%,较上年563.78万元增加161.53万元,增长28.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5.77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44.09万元增加211.68万元,增长480.11%,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88.80万元的68.17%,较上年519.69万元减少50.15万元,下降9.65%,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0辆)。公务接待费为16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70.66万元的28.78%,较上年195.38万元减少31.17万元,下降15.95%,全年公务接待1,827批次,15,205人次,均为国内接待。

2022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昌宁县公安局购置6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购置1辆、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购置1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购置1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购置1辆,以上单位因开展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有所下降。主要是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因公出国(境);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附件:1.昌宁县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