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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10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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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昌宁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20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100.39万元,较2020年减少43.02万元,下降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20年减少9.2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为351.49万元,较2020年减少136.42万元,下降27.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48.90万元,较2020年增加102.61万元,增长15.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3.46万元,较2020年增加55.95万元,增长203.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44万元,较2020年增加46.66万元,增长7.54%)。(详见附表1)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1100.39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351.4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51.49万元,共计4661批次,36599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8.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44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7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3辆。(详见附表2)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因公出国(境);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附件:1.昌宁县2021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