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1-101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1-10-1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本级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昌宁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本级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9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854.1万元,较2019年减少363.05万元,下降2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9.21万元,较2019年增加7.13万元,增长342.79%;公务接待费为322.94万元,较2019年减少266.92万元,下降45.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1.96万元,较2019年减少103.25万元,下降16.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51万元,较2019年减少63.75万元,下降69.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45万元,较2019年减少39.49万元,下降7.4%)。(详见附表1)

2020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854.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9.21万元,共计0个团组,1人次;2.公务接待费322.9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22.94万元,共计2726批次,2757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4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24辆。(详见附表2)

2020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附件:1.昌宁县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