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101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昌宁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9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143.41万元,较2019年减少396.98万元,下降2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9.21万元,较2019年增加7.13万元,增长342.79%;公务接待费为487.91万元,较2019年减少292.08万元,下降37.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6.29万元,较2019年减少112.03万元,下降14.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51万元,较2019年减少63.75万元,下降69.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8.78万元,较2019年减少48.28万元,下降7.24%)。(详见附表1)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1143.4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9.21万元,共计0个团组,1人次;2.公务接待费487.9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87.91万元,共计5216批次,4761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6.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8.78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73辆。(详见附表2)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附件:1.昌宁县2020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