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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10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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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昌宁县财政局汇总,昌宁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昌宁县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8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540.39万元,较2018年减少81.57万元,下降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2.08万元,较2018年减少20.26万元,下降90.69%;公务接待费为779.99万元,较2018年减少66.1万元,下降7.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8.32万元,较2018年增加4.79万元,增长0.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1.26万元,较2018年增加9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06万元,较2018年减少86.47万元,下降11.48%)。(详见附表1)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1540.39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2.08万元,共计0个团组,1人次;2.公务接待费779.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79.99万元,共计6679批次,5688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0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9辆。(详见附表2)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县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附件:1.昌宁县2019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昌宁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昌宁县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