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627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8-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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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鸡飞镇“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9.16万元,同比减6万元,减12.34%。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同比减0万元,减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县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严格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对因公出访计划数进行大幅压减,坚决禁止以公务的名义出国(境)旅游。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万元,同比减4万元,减21.2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减0元,减0%,公务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6万元,同比减4万元,减21.2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镇所有公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购置及使用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杜绝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行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4.20万元,同比减2万元,减7.73%。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20万元,同比减2万元,减7.73%,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5批次,接待人次2394人。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原则开展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严格按标准安排住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
2018年6月25日